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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處理程序
事件處理器
事件handler
事件句柄
事件處置器
翔按:個人推薦譯為「事件處理程序」或「事件處置器」。
另外「事件句柄」亦不能算錯,因為它是有人把handler理解成handle之後,翻譯出來的。
handler是否應該解讀為handle(不論是故意要把這兩個詞混淆起來,還是無意間混淆起來),有爭議;handle是否應該譯成「句柄」,亦有爭議。
如果有人對上述兩個爭議都回答「是」,那麼其將「event handler」譯為「事件句柄」,就不能算錯啦。
2017年10月26日補充:
感謝 @nobodxbodon 先生提醒,此問題還衍生出兩個小問題:
- 它與 Event Processor 的區別在哪裡?這兩個詞的中文翻譯,要不要也區分開來?
- 如果站在事件發起方本身的立場,應該如何翻譯(例如譯為「事件反應器」)?這種翻譯所對應的英文怎麼寫?